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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世纪欧洲贵族宫廷礼仪?

作者:首饰网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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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7世纪欧洲贵族宫廷礼仪?

  

17世纪欧洲贵族宫廷礼仪?

  

17世纪欧洲贵族宫廷礼仪?

  

17世纪欧洲贵族宫廷礼仪?

  贵族无论是敌是友,在见面时候必须相互致意,男子(如果不穿全身铠甲)规定为左手扶右胸,右手脱帽,身体稍微前躬同时点头。女子规定为双腿略微曲膝同时两手稍提裙摆两侧,点头致意。双方如若在马背上,男子礼节不变,女子只需点头。

  男子如若全身铠甲,只要未上马就必须脱帽、左手按右胸同时点头致意(不必躬身,因为中世纪全身重型铠甲胸与腰是一体的,不可能让你弯下腰去)。如若在马上,不必脱帽也不必按胸,只点头即可。

  另外骑马的男贵族遇见站着的贵族,如果对方是比自己爵位高或者是女性,男性贵族只要未着铠甲就必须下马行礼。如果骑马人穿着铠甲,只需点头致敬即可。

  所有情况下行礼时,武器尖头必须指向地面,(出鞘的刀剑可以不放归鞘内但必须尖端向地),有带弓箭者则必须将箭放归箭盒内、右手挽弓才能行礼。

  当时礼节还不允许吻女士的手。贵族晋见国王和王后礼仪中才有吻手:贵族单膝跪下,低头吻国王、王后的手表示崇敬。国王和一般贵族见到负责本国教务的红衣主教时也吻手:他们躬身吻主教左手中指佩带的表示主教身份的大宝石戒指(这种戒指每个主教都有,为教廷钦赐) 中世纪吃饭时候必须主人先入坐,客人才能入坐,主人有义务提议喝第一杯酒,第一杯酒之后,主客就可以相互敬酒了.

  中世纪客人和主人都不允许身穿全套铠甲入席,铁手套、上臂甲、前臂甲和前后胸甲以及头盔都不可以穿着进入饭厅,因为这样的穿戴明显表示自己在防备周围有暗杀,是一种对他人名誉公然的冒犯。不过武器是可以带的。

  胃口越好,主人越认为举办的宴会获得了成功。边吃边说和边喝边说都是允许的(17世纪之后就渐渐认为是不礼貌的),敬一次酒双方必须干杯到底,没有现在稍微抿一口的说法。

  吃饭过程中可以宾主双方歌唱,但禁止大声喧哗,如果有吵架闹事现象,不论责任在谁,客人应当立即退席。

  用餐完毕,客人必须用语言向主人表示感谢款待,退席时候客人行本人在上一段提到的全套礼节致敬。 教堂礼拜弥撒时,按宫廷地位和爵位尊卑顺序进入教堂,地位爵位相同的话,则男士要比女士优先,年长者比年轻者优先。

  听完弥撒,男士有义务为任何女士捧圣水,出门顺序仍按爵位和年龄顺序排列,但地位和爵位相同时,女士优先。

  与他人的任何争执都可以请自己的好朋友向对方要求圆满解释,如对方拒绝提供解释或解释让你不满意,则你可以提议决斗;对方此时如果意识到错误,可以主动公开承认错误,决斗就此取消;对方如果不打算认错,则必须参加决斗。埋伏在路边暗杀对方是不允许和不光彩的。

  只有贵族和教士两个阶层有权利提出决斗,贵族和教士不能向比骑士低的阶层提出决斗(候补骑士、商人、农民、工匠、市民、无爵位的小地主都是这样的阶层),贵族也不能主动向教士提出决斗,只有教士向贵族提议决斗(这样的情况下,教士方面会派十字军里的骑士代表教士参加决斗)。

  决斗双方必须使用同样武器,这样作为决斗应战方,对方有决定使用何种武器的权利。决斗时只要一方已经无力战斗或主动放弃抵抗,另一方就可宣布获胜。因为决斗一般关系着自己家门的名誉,所以败方常常明知无力战斗也会硬撑,直到战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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